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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重修申请表
姓名
学号
专业
电话
申请原因:
拟申请课程信息
课程名称
课程类别
课程原学期
是否重修/补考过
重修课程任课老师
任课老师审批意见:
签名
年 月 日
学院审批意见:
签名 (教务章)
年 月 日
申明:
1、本人完全清楚《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十八条:每门课程的重修、重考次数合计不得超过两次(旷考、考试作弊者只能重修一次或重考一次)。
2、本人完全清楚:若第一次重修或重考不过者,第二次只能参加大四毕业前补考。
3、本人保证提交的申请表真实、准确且出于自愿。
申请人签名:
年 月 日
文件word版本下载地址:http://file.111cn.net/upload/2013/12/20136189479.doc